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狠抓安全防范,全力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就“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面向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入职的教职工、新入学的学生均应参加并通过考试。要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并逐一落实,对短期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一)电子电路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加强电子设备、电路、蓄电池等管理,强化电子设备存储与使用的培训。电池等设备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严禁私自拆改电池组。锂电池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条件完备的实验室内,不得倒置或卧放,避免受机械冲击或重压。充电器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平衡充电器,应当具有自动控制功能及安全保护功能。
(二)机电安全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加强实验室机电安全管理。电脑、空调、电加热器等不随意开机过夜。对于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特殊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关注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对使用者有培训要求,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黄色),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完好。各种电气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干燥,防止浸湿,以防短路引起火灾或烧坏电气设备。电源插座须有效固定。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周围有一定的散热空间,设备旁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冰箱、杂物等,应远离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设备。
(三)危险化学品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台账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学院-学校”三级管理机制,各实验室安全秘书严把试剂采购关,核对本实验室采购订单信息;单位实验室分管领导严把申购审核关,确保管制类化学品采购申请材料完整;学校职能部门严把申购审批关,校内审批完成后完善管制类化学品的公安备案程序。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按照环保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认真做好危险废弃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四)特种设备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尤其是气瓶、压力容器、叉车及起重设备的管理,实验室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必须停用并封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五)其他管理
加强实验室水、电和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假期停止实验的实验室,请关闭水源、电源、热源、关好门窗;对假期仍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请对其仪器、设备等进行排查,对于长时间运转的老旧设备要及时报废,对有故障的设备要及时维修,禁止仪器、设备等带故障运行。离开实验室前,请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
加强实验室进出人员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留宿。实验室值班人员履行职责,落实放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工作。
三、需报送的材料
凡使用充放电电池的单位,应完成实验室充放电电池的备案工作(不涉及的单位也请进行零填报),规范充放电电池的使用管理,并于5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实验室充放电电池使用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k@swjtu.edu.cn,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资实处安全科办公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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