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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校内各单位:

随着财政部、教育部陆续出台一系列关于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高校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化、严谨化、科学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交校资实[2018]24号)、《西南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办法》(西交校资实[2019]19号)等办法,为做好学校2024年度设备家具类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盘点工作

固定资产盘点是规范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定期清查盘点是维护资产安全完整、解决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家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列办法,各单位每年应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盘点工作,成立盘点工作小组,单位负责人总体负责,单位设备秘书具体组织,资产保管人及时按要求完成。

二、盘点范围

各单位保管使用的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

三、盘点工作计划安排

(一)单位自盘阶段(即日起至2025930日)

个人通过登录学校的“一网通办服务大厅”,选择“资产管理平台-更多功能-资产盘点”,进入“2024年设备家具类资产盘点”模块在线开展盘点工作。

1.资产保管人于2025年9月30日前,确认个人保管的资产现状,更新资产相关信息(如存放地点等),提交盘点结果。

2.单位设备秘书(切换秘书角色权限)通过“资产管理平台-更多功能-部门资产查看”获取本单位所有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台账信息;通过“资产管理平台-更多功能-部门资产盘点”模块中可自动汇总本单位资产盘点结果、汇总表。

3.本单位盘点汇总结果自行留存,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没有粘贴条码或核查账物不一致的条码(贴错的),可在我处重新领取条码标签粘贴。

5、若需进行资产调拨,保管人需通过“资产处置-资产调拨”功能完成调拨手续;若已提交报废但仍显示需盘点,可能原因是正在进行报废程序尚未完成下账,在盘点时备注即可。

(二)学校复盘阶段(202510月起)

学校将从2025年10月起开始组织复查工作,复查重点范围为大型仪器设备,复盘工作计划将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倪老师028-66367325


附件:2024年设备家具资产盘点系统操作说明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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