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及设施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资实[2018]3号)规定,为保证公有房产、设施的安全完整,各单位在公房装修改造中需完善相应的审批手续,现将公房装修改造备案流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公房装修改造备案通过公房管理系统完成
系统平台网址:https://gfgl.swjtu.edu.cn/
各单位公房装修改造备案由单位管理员(公房资产秘书)在系统提交,账号为学校统一身份ID。
二、二级单位装修改造备案的范围说明
1.二级单位(部门)组织实施的所有项目皆须填报此备案表;
2.门窗维修、水电维修、添加窗帘、墙、地面局部维修等不再填报“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设施装修改造审批表”;
3.单项维修金额在3万元以上项目虽无需填报“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设施装修改造审批表”,但须完成审计方可付款;
4.功能性改造、涉及结构改变、布局调整、影响外立面以及改变原有水、电、弱电系统的修缮项目须经二级部门党政联席会通过并“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设施装修改造审批表”完成审批后方可实施);
5.后基处组织实施或资实处交由后基处实施的抢修(零小)项目和修缮项目不用填报“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设施装修改造备案表”和“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设施装修改造审批表”。
6.属于实验室改造的,需在提交备案申请单时上传签字盖章的《实验室新建(改造)技术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
7.系统完成备案后,对于需要审批的改造事项,在提交界面下载《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设施装修改造审批表》(附件2),按流程完成审批手续。
三、二级单位向资实处房屋资源科(办公地点:综合楼105,联系电话:66367822)提供改造图纸或房间布局结构变化情况、凭房屋科签字盖章的装修改造备案表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实验室新建(改造)技术安全承诺书【实验室填写】.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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