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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相关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50

校内各单位:

接《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298)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办基〔202293,现需在国家基础科技条件平台填报各类数据。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学校数据上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和内容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西南交通大学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1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用户评价情况等。

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二、涉及的单位

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建账日期在2021-12-31(含)之前的仪器涉及的单位具体如下:

纳入2021年度科技部考核设备数量清单

序号

所属单位

数量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3

2

超导与新能源研究开发中心

5

3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9

4

电气工程学院

13

5

轨道交通电自工程中心

3

6

机械工程学院

46

7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

8

建筑与设计学院

1

9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4

10

力学与工程学院

17

11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

73

1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7

13

土木工程学院

45

14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4

15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1

16

信息化研究院

1

17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2

18

分析测试中心

15

总计

291

 

三、填报方式及填报说明

通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进行。网址:http://dygx.swjtu.edu.cn

1、设备管理员或者学院联络人填报科研仪器机时服务记录(该项目前为选填)。

2、在财务系统有测试费收入和科技系统对外签订测试合同的管理单位还需要根据科研仪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成效,分别按照要求填写开放共享成效内容,学校学院为单位,统一发给相关学院联络人进行填报,未收到信息的,不需填写。

填报说明:各单位设备管理员负责填报自己管理的设备各项信息,学院联络人可以填报学院全部设备信息,并提交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学校确认;学校通过共享平台上报国家管理平台。具体填报说明根据角色见附件3-5

年有效运行机时指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原值50 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当年平均实际用于科研、实验、检测、测试等科技活动的总机时,包括必要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不包括空载运行时间。

年对外服务机时指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当年为其他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的实际使用机时。

四、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请于202271417:30之前完成数据的填报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若在数据填报的过程中有特别需要说明的,请另外整理成为word文档,命名为**单位情况说明(领导签字盖章),发送到邮箱ggzy@swjtu.edu.cn

1)老旧仪器

老旧仪器是指已经超过最低报废年限(参照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3 固定资产》财会[2017]4 号),或者虽未超过年限但其主要功能和技术指标已经不能满足科研需求的大型科研仪器(大型科研仪器考核期为10年)

案例:某单位

2008 年购置的基因测序仪,因技术指标落后、配套耗材难以购买等原因,无法满足目前科研需要而处于闲置状态。

虽然这部分科研仪器尚未完成报废处置,仍然在单位资产管理清单中,但对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而言,这部分仪器可不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并且在评价考核相关工作中不作为应开放仪器设备的底数处理。

2)在线监测仪器

在线监测仪器是指大量存在于气象、地震、水利、环保等部门和单位中,常年执行固定、连续监测任务的大气成分监测仪、雨滴谱仪等科研仪器。

案例:

3层梯度气象观测系统、3 米浮标观测系统、C 波段信号处理终端、GPS/BD 双星制导高维实景数据采集系统、PCR 浮游生物连续采集器、PCR 浮游生物连续采集器、边界层梯度通量观测系统、船载海浪观测系统、地基太阳辐射监测系统、分布式光纤监测系统等。这部分科研仪器的年运行工作机时几乎均在5000小时以上,用途主要以数据采集为主,且不能单独对外开放共享,因此,这部分科研仪器不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并且在评价考核相关工作中不作为应开放仪器设备的底数处理。

3)不具备独立功能的配件

仪器配件是指在大型科研仪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增添或组装的辅助配套且无法单独使用的仪器设备。

案例:

1.3GHz 功率放大器、CCD 相机、YAG 激光器、仪器进样器、参量放大飞秒激光系统、超快X 射线探测装置、串列静电加速器、单分子探测器、电池模拟器、运动姿态传感器等。这部分科研仪器不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并且在评价考核相关工作中不作为应开放仪器设备的底数处理。

4)处于调试状态的仪器

此类仪器专指尚未完成验收或因搬迁等原因尚处于调试状态的仪器。此类仪器不进入开放目录,不纳入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范围。

案例:某高校近入账3个月内的一台大型科研仪器,虽完成安装但未完成验收,尚不具备使用条件。这部分科研仪器不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并且在评价考核相关工作中不作为应开放仪器设备的底数处理。

5)有特殊管理规定的仪器

少数科研仪器由于特殊的管理规定而不适宜向社会开放共享。此类仪器不进入开放目录,不纳入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范围。

案例:

涉及国防领域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不需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并且在评价考核相关工作中也不进行考核。

2、教育部评价考核文件要求: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赵国明、张思清

联系电话:

663676296636632213908090751

邮箱:ggzy@swjtu.edu.cn

2、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66366294

3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平台中心:岳琦、王晋,010-5888146458881465

科技部基础司:闫益康,010-58881505

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孙力强、刘瑞,010-823197088233808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711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科技部上报数据操作手册(设备管理员版)

附件4、西南交通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科技部上报数据操作手册(学院联络人)

附件5、西南交通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科技部上报数据操作手册(学院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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