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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流程
发布时间: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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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资实〔2016〕5号)的规定,固定资产保管人因违反规定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家具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的,应该赔偿。赔偿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赔偿金额标准=资产净值+评估残值,评估残值由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确定。
具体步骤如下:
1、 保管人通过资产管理平台-资产处置-资产报废模块提交申请,报废方式选择“盘亏”;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盘亏责任认定表》(见附件)。单位确认并签字盖章。
2、 保管人将申请和《西南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盘亏责任认定表》提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家具科。
3、 设备家具科将损失资产情况提交给专业评估公司,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4、 取得评估结果后,按照赔偿公式得出赔偿金额。
5、 保管人凭缴款单到计划财务处缴纳赔偿款,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交设备家具科。
6、 设备家具科确认保管人已赔偿后按规定履行后续处置手续。
注:1、资产管理平台中使用状态为“2016清查盘亏”的资产不在此列。
2、线下提交了有效的书面报案材料的被盗资产不在此列。
-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盘亏责任认定表(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