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验收方式
(一)自行验收(模板参见附件1)
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二)学校验收(模板参加附件2)
1.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0 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由用户单位组织校内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3人与供应商一起进行初验。通过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复验。
2.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由用户单位、供应商、校内技术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至少3人进行初验,通过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复验。
3.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由用户单位、供应商、校内外技术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至少3人(其中校外技术专家不少于2/3)进行初验,通过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复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复验的形式包括图片视频、现场查验等,具体根据资产规模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而定。
二、资料准备
1.《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验收申请》1份;
2.《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验收报告》一式4份;
3.合同一份(进口设备提供三方采购合同、外贸合同各1份);
4.中标商家投标文件复印件1份。(仅通过招标采购方式需要提供)
上述材料以PDF或图片格式打包发送至QQ邮箱:sjk@swjtu.edu.cn进行初审,现场验收时再提交上述完整材料1套。
三、相关解释
1.初验是指使用单位(校内二级单位)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性能等全部内容进行初步验收,
2.复核验收是指对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复核。
联系电话:季老师 028-66367034
附件1:自行验收模板 202309081408036840.doc
附件2:学校验收模板 20241122171410406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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