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214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通知,为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与责任落实,健全实验室安全考核与奖惩长效管理机制,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
    二、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具有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教学科研单位
    考核内容: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安全设施维护等方面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各单位推荐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须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发现造假违规行为取消单位先进荣誉评选资格。
    四、报送方式
    1.请各单位对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填报本单位《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并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评分表(试行)》进行自评(详见附件1)。
    2.根据本单位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可推荐1个实验室、1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学校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评比(推荐表详见附件2)。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提交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评分表和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复审,评选10个先进单位、10个先进实验室、10位先进个人。
    《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评分表(试行)》以及各类《推荐表》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13日前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版发邮箱:sysaqk@swjtu.edu.cn。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2月4日


Copyright 西南交通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蜀交ICP-2021-1410
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