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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134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最新要求,结合迎接教育部检查,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所属实验室的教师对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具有安全指导责任。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购置管理

1.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方式。所有危险化学品应通过学校“化学品与材料管理平台”进行线上采购。

2.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流程。各实验室安全秘书严把试剂采购关,核对本实验室采购订单信息;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严把申购审核关,确保管制类化学品采购申请材料完整;学校职能部门严把申购审批关,校内审批完成后,完善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备案程序。管制类危险化学品采购流程详见附件1

3.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监管。各单位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监督审核,加强风险防范及隐患排查,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对国家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审核工作。严禁未获购买许可私自购买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严禁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严禁未经审批或规避审批的形式采购危险化学品。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管理

1.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安全使用、安全操作,详实记录。实验室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按需求领取,当天使用不完的,必须立即退还库房,严禁使用人自行保管。学生实验前要接受安全培训,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操作。学生实验时老师必须详细指导,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规范危险化学品存放。各单位要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禁配物配存表》(附件2)、《“二、三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分类存放建议》(附件3)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建立并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台账,配备必要的泄露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加强实验室废弃物收集管理。各单位对实验室废弃物应严格遵循化学性质不相容原则,进行科学分类、安全存放,按照学校要求规范集中后由学校定期组织有资质的企业转运处置,严禁各实验室将实验室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随意丢弃。

五、普及危险化学品教育培训。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流程,定期开展安全演练。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5

附件1:管制类危险化学品采购审核备案工作流程

附件2: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禁配物配存表

附件3:“二、三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分类存放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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