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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校内各相关单位:

当前,各类充放电电池(以锂电池为主)广泛应用于我校实验室,管理不当易引发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师生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验室师生流动频繁、学生实操经验不足等特点,为落实安全法规要求,筑牢安全防线,全面掌握锂电池管理情况,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规范锂电池购买管理。严禁采购“三无”及劣质锂电池,需选择3C认证、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来源可查;严禁学生私自携带违规、改装锂电池进入实验室。

二、规范锂电池使用管理。实验室负责人为安全直接责任人,需组织师生学习操作规范,强化学生实操指导。严禁短路、穿刺、改装锂电池,充电须在学校指定室外充电柜进行,管理员及点位: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外(罗老师15828631481)、10号教学楼外(刘老师19140226625),九里校区高速线路铁路工程实验室外(郭老师13668207852),严禁非指定区域充电。

三、规范锂电池储存管理。设置专门储存区域及防火防爆储存柜,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混存,保持通风阴凉;锂电池分类摆放,异常电池单独密封标注。

四、规范锂电池保养管理。定期检测保养锂电池及配套设备,及时处理老化、破损问题;发现电池鼓包、漏液等异常,立即停用上报,严禁自行维修、拆解。

五、规范突发消防事件处置。完善应急预案,配备专用应急物资;锂电池起火立即规范灭火、切断电源、疏散人员并上报;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强化学生应急处置能力。

六、规范锂电池废弃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拆解废弃锂电池,分类密封暂存(不超过1个月),由专人统一收集并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严禁私自丢弃。

七、规范管理台账建立。各实验室统一建立《实验室锂电池全流程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涵盖采购、使用、储存等全流程,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

八、规范统计上报要求。以管理台账为基础,如实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锂电池使用情况统计表》(附表1),数据作为学校统一处理废弃、破损、老化锂电池的依据。请于2026年5月1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qk@swjtu.edu.cn,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联系人:詹老师66367887)。

请各单位迅速传达通知精神,结合学生实验特点抓好落实,扎实完成统计上报工作,为我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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