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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8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4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覆盖、起底式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见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范围

检查范围:学校所有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与科研实验室。

三、重点任务

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快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隐患治理,重点排查制度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排查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是否实现全生命周期精准管控;排查跨校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统一健全等,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现场随机抽检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按“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要求,对本单位各类各级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五、相关报送资料要求

各单位请于22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问题清单》(附件1),同时将正式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送邮箱:sysaqk@swjtu.edu.cn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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