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部署,为持续强化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安全风险,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教学科研单位须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逐级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贯穿全过程,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一)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完成学校与各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所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
(三)各实验室负责人与相关实验人员(教职工、学生、短期访学人员、外来人员等)签订《实验室人员安全责任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
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实验室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不得销账。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掌握假期实验室运行动态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安排假期值班,确保值班人员联络畅通,落实实验室安全值班责任,安排人员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巡查,建立值班台账。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寒假期间需开展实验的师生,所在单位须加强统筹管理。实验过程中严禁脱岗,做好安全防护,禁止在实验室内留宿,同时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假期确需使用的实验室,须向所在单位提交《西南交通大学寒假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报备,未报备不得开放。各单位须全面掌握开放情况,严格管控危险源,确保学生实验时能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并及时获得指导。
四、加强冬季重点领域安全管理,防范重大事故
(一)机电安全
加强实验室用电与设备安全管理。对需持续供电的仪器设备,应采取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防护措施。蓄电池须采购具有CE、3C认证的正规产品,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并在室外专用电池柜内规范充电。电气设备及线路须保持干燥,防止短路。电源插座应固定牢固,不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接线板不得直接放置地面。加热设备应置于通风干燥处,远离易燃物、气瓶、配电设施等,确保周边留有安全空间。
(二)危险化学品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台账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危险化学品需落实“双人双锁”制度的必须严格执行,规范存储,存量合规,实验后产生的废弃物要分类收集、及时转储。
(三)特种设备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尤其是气瓶、压力容器、叉车及起重设备的管理,实验室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必须停用并封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完好。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责任书签订材料
1.教学科研单位与学校签订的《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1-1),需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
2.教学科研单位内部签订的责任书由各单位自行存档备查。请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1-4),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
(二)值班与备案材料
1.《元旦实验室安全值班表》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
2.《寒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及《寒假安全值班表》请于2026年1月16日前报送。
(三)报送要求
各类材料报送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107资实处实验室安全科
报送邮箱:sysaqk@swjt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詹老师028-66366623;赵老师028-66367887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23日
- 附件【附件2:实验室安全值班表及开放备案表.zip】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相关表格.zip】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