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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1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西南交通大学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确保我校实验室内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学校拟组织开展辐射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学校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已通过辐射安全培训考核的岗前、在岗、离岗辐射工作人员。其中,在岗辐射工作人员应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辐射工作体检;待上岗辐射工作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拟离岗的辐射工作人员应进行离岗体检。

二、体检工作安排

2026年3月31日前,根据学校安排自行前往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8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本次体检为辐射工作人员专项体检,学校组织的教职工例行体检不可代替辐射工作人员体检。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第217目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放射性职业体检(2年1次),有健康档案。在岗期间未按要求及时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或拒不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辐射工作人员,应暂停辐射工作。

三、体检报名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统计符合体检要求的辐射工作人员,填写《2025年西南交通大学辐射工作人员体检名单》(附件1),并于2025年12月1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ysaqk@swjtu.edu.cn,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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