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的部署,受教育部科技司、高教司联合委派,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委派专家组于2021年5月19日对我校进行了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共发现了13个整改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将13个整改项进行逐一分析和责任分解,并明确了整改时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所有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学习《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见附件1),就专家组提出的整改问题逐一对照、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针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2、请整改问题明细清单所涉及的5个教学科研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按照整改任务明细表(见附件2)中的责任分解及整改时限,迅速落实整改工作,并于2021年6月23日12:00前提供书面的整改报告(格式参考附件4)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ysaqk@swjt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202105032-西南交通大学6.1.pdf
附件2: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明细表 .xlsx
附件4:XX学院关于2021年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模板 .docx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学技术与发展研究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2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