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5月19日教育部检查组对我校实验室气瓶管理中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学校邀请校外专家于5月24、25日对犀浦和九里校区200多个实验室房间的气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气瓶未按要求建立台账、气瓶长期闲置或已过使用年限、气瓶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等问题,为规范实验室气瓶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学校决定对现存气瓶开展清理工作,并调整气瓶的使用模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单位对本单位气瓶开展全面清查,按照规定建立气瓶使用台账,并于6月18日前在资实处“实验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备案,同时利用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纸质材料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资实处安全管理科。今后实验室气瓶的变动请及时在管理平台上更新。
二、即日起,校内实验室气瓶将采用租赁使用模式,需要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到国家认定的具有气瓶充装和租赁资质的单位租用气瓶和充装相应介质。
三、对实验室现存气瓶清理要求:
1、针对各单位租赁使用的气瓶,若已超过检验有效期或已过使用年限,请各单位立即联系气瓶租赁公司,于6月30日前完成更换。
2、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的气瓶(附表1),若已到报废年限,则在固定资产系统中提交报废申请并打印纸质报废单;若未到报废年限,由所在单位统一提出书面报告,于2021年6月24日将报废单/报告统一交到资实处,资实处将协助完成报废手续,并联系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置。
3、针对各单位自行购置且不属于学校固定资产的气瓶,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自行联系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置。
四、此次气瓶集中处置完成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购买或接收赠送实验室的气瓶,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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