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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学科研单位与实验室签订2021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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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反馈要求,学校与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后,还应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将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科研单位与实验室负责人应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各实验室认真学习并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系列办法,签订《西南交通大学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模板)(见附件1),责任书由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自行保存备查。
三、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6月30日下班前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ysaqk@swjtu.edu.cn。
四、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特点,参考《西南交通大学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模板),进行修订后签订。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模板).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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