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国拨项目库申报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及绩效评测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启动“2023-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购置类)项目”(下称“国拨项目”)申报和2021年已执行项目绩效评测工作(下称“绩效评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2025年国拨项目申报
(一)申报原则
1、“以本为本”原则:以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为中心,坚决做到“与本科实验教学无关的不支持、不建设”。重点支持人多量大面广的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的建设,重点保障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顺利验收。申报项目要以提高本科实验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要与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一致,紧扣一流课程、一流专业建设,要与本科实验教学大纲和所开设实验课程紧密结合。
2、集中原则:各学院申报的项目要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思想,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整体申报,避免小额分散投入。实验室建设要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础上,体现实验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创新性、高阶性和挑战度,避免低水平、重复性建设,通过集中投入适量专项资金提升学院实验室的整体水平。
各学院要制定实验室五年建设规划,学院所申报的项目要以该五年规划为依据,项目内容可以包含本学院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的多个实验室,力求通过一次投入改善学院5年以上的实验教学条件,学校确定投入后,原则上5~8年内不再投入专项资金进行同类建设。
3、效益优先原则:强调资金投入产出效益,学校组织对近五年投入专项资金后实验室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设备使用情况、教学提升情况以及平台建设情况等,促进实验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4、资源共享原则:倡导逐步建立开放、交叉、共享、共用的运行机制,杜绝低效使用,鼓励院内共用、院际共享,拓宽实验教学资源的受益面,将资源利用率、共享性作为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建设成效的考核指标之一。
(二)申报要求
1、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
各学院根据专业发展需求及建设目标,线上同步提交《XX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下称《建设规划》),《建设规划》的大纲详见附件1。该《建设规划》需覆盖学院至少五年的实验室建设目标,作为学校评审学院所申报的相应时期内国拨项目的依据。如未提交《建设规划》,则申报的项目不予评审。
2、 2023-2025年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根据申报的《建设规划》,做好国拨项目相关的前期调研工作,本次需提交2023-2025年的三年国拨项目资料。各学院申报的三年国拨项目要与学院的《建设规划》相匹配,申报资料提交后,原则上不做调整。
各学院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现状、实施条件、外部环境等因素,以本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教学计划为依据,考虑前瞻性,注重内涵扩展和整体延伸,科学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合理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报、提交阶段(2022年1月10日-3月6日)
今年继续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请各申报单位通知申报人登录实验室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lab.swjtu.edu.cn/ ,账号和密码:一网通账户和密码)填报。该平台已有去年相关单位填报的资料,但需要申报人按照学院最新的《建设规划》对原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后提交。
2、学院内部公示、审核阶段(2022年3月5日-3月13日)
各学院在单位网站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单位主管实验室建设的院领导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核。党政联席会纪要和公示结果在附件中上传,作为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的必要材料。
3、学校收集汇总、公示阶段(2022年3月14日-3月29日)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逾期后将无法提交。学校汇总后,统一在学校OA平台的“公示栏”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进行评审前再公示。
(四)申报答疑及说明
1、讲解材料:《国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国拨项目申报操作手册2.0》(附件3),《系统操作视频讲解》可在实验室建设系统中下载。
2、答疑通道:可根据个性化需求进入相应微信工作群咨询。
微信群名: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二维码见左下,该微信群提供平台操作技术咨询和答疑。微信群名:实验室秘书群,二维码见右下,该微信群主要是接收工作通知和业务交流。
(提供平台操作技术咨询和答疑) (接收工作通知、业务交流)
3、其他说明
①逾期未能在线提交材料或提交不完整的单位视同放弃申请。
②为减少国拨项目经费审减率,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国拨项目预评审,预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1年已执行的国拨项目绩效评测
(一)填报方式
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请各单位通知项目原申报人登录实验室建设系统进行在线填报。该平台已有2021年相关单位国拨项目的绩效评测指标等资料,需要申报人按照实际情况在线完善项目执行情况,经单位主管实验室建设的院领导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汇总后统一报出。
(二)填报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1年3月6日
三、业务咨询
实验室建设科: 邓老师66363035 汪老师6636285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1: 《XX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模版
附件2: 国拨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3: 国拨项目申报操作手册2.0
附件4: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教育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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