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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231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假期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的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寒假期间防疫和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要求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教学科研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今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学校和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好隐患排查与整改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充分结合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检查,重点做好易燃、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加强气体钢瓶、高温高压设备管理,用水用电基础安全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处置预案。

三、认真落实寒假值班、巡查制度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安排假期值班,落实实验室安全值班责任,安排人员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巡查,建立值班台账。学校将安排巡查人员在寒假期间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

四、全面掌握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

假期确因教学科研需要而使用实验室的,须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进行报备,未报备实验室不得开放使用(备案表单位需保存备查,模板可参照附件1)。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全面掌握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并做好实验室各类危险源的管控,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保证能够指导老师及时取得联系,并得到专业的指导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寒假期间各教学科研单位应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消毒、防护及人员管理。并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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