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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184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正常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开学前后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及所管理的专用教室、学习中心进行安全排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学校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不留隐患,没有漏洞。

二、各实验室在启用前,应先进行水、电、气、危险物品、设施设备等安全检查,确保正常有效,保障实验室安全。

三、各实验室在启用后,应做好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四、做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工作,注意室内开窗通风。使用消毒剂应注意安全,不要混合使用。使用酒精消毒液应注意避免明火;使用含氯消毒液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同时要注意金属表面腐蚀问题。

五、各实验室应加强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安全保管与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严禁实验室堆放过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安部门及学校关于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程序进行。

六、规范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与保管,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存储与处置工作,严禁实验室存放过量废弃物。

七、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落实工作,增强安全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居安思危,保障实验室安全与校园稳定。新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请各单位于202234日(星期五)1730前将XX单位2022年度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2)和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若不存在隐患,则无需提交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ysaqk@swjtu.edu.cn,纸质版经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具体注意事项

附件2:《XX单位2022年度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附件3:《2022年度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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