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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四川省易制爆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人员备案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79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1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54号)及公安部门的要求,各单位需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有效防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四川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为四川省公安厅有效管理易制爆化学品流向信息的网络平台,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我校各单位直接办理危险化学品采购流程及保存管理的老师需将个人相关信息进行网络备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要求

各单位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采购及存储管理相关工作、且于202112120211212日参加过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培训新训的老师,名单见附件1《备案人员名单》,需填写附件2《四川省易制爆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人员信息备案表》,同时提供1寸个人免冠近照电子版、身份证正面电子版,照片按“单位-姓名”命名,同备案表信息由各单位安全秘书汇总后,于2022310日下班前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邮箱:sysaqk@swjtu.edu.cn

二、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老师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走线上流程,未备案的人员将会影响后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1.《备案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四川省易制爆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人员备案表》.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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