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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秘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27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实验室安全关乎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资实[2018]28号)要求,各单位应明确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秘书,请各单位于2021312日(周五)17:30前将附件1 ´´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秘书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ysaqk@swjtu.edu.cn,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专此通知。

       附件1:《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秘书名单》.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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