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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各相关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要求,为做好2021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数据报送任务,特请相关学院报送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情况数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填写附件1: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情况表,于2021年10月17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家具科(纸质文档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23996162@qq.com)。
二、填报说明
1、实验场所:指用于本科实验教学的实验场所,实验教学中心需拆分为单个实验室填报。附表1中已列出的学院及实验室需要报送,未列出单位无需报送。
2、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指该实验室所拥有的用于本科教学的教学仪器(含软件),名称应与学校设备资产系统一致。
3、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编号:编号应与学校设备资产系统一致。
4、单价:购置原值。
5、购置时间:按学校设备资产系统填写,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 6,前四位表示年,后两位表示月,如购置时间2021年1月为202101。
联系人:石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66366325、66367325
特此通知。
附表1: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情况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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