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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部分房屋公开招租公告(2021-006)
发布时间:2024-12-23 1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对学校九里校区校内1号综合楼一楼房屋一处进行招租,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简况

1.项目编号:ZZ2021-006

2.项目名称:九里校区校内1号综合楼一楼房屋一处。

3.房屋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校内1号综合楼一楼。

4.招租标的建筑面积:128.77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5.装修及相关配套情况:简装,水电齐全。

6.经营范围:仅限商业银行网点及自助银行。

7.招租底价:人民币¥290/*平方米,房屋年租金人民币¥448119.6/年(低于该报价的竞价视为无效)。

8.租赁期限: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竞租单位资格及条件

1.意向承租方资格:仅限于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

2.承租方需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西南交通大学相关规章制度。

3.承租方只能独自使用,不得转租或租给他人使用。

三、报名时间、材料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123日至202112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清单(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所属支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竞价表1份(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请于20211291630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cyyk@swjtu.edu.cn

四、自行现场查看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现场查看拟出租房屋,凡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人均视为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房屋范围、面积,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

2.我方以房屋现状为准,租赁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招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意向承租人不得以面积误差调整房屋的中标租金。

3.意向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属地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4.承租人使用房屋必须遵守房屋设计用途、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的要求。若承租人违反前款约定,我方可以收回房屋,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得人全权承担。

5.房屋出租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

五、成交确认

1.承租人确定方式:本次房屋公开出租采取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六、违约责任

1.意向承租人必须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遵守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作意向承租人违约,我方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成交后拒不签署租赁合同的;

 影响竞价正常进行的其它情形。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租公告在西南交通大学校招投标信息网(https://bidding.swjtu.edu.cn/sy.htm),西南交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https://oalm.swjtu.edu.cn/WebSite/index.html)发布。

2.本《西南交通大学部分房屋公开招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所有。

3.联系人:张老师 028-66367691。

                                            西南交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123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房屋公开招租竞价表/upload/202112/03/20211203105417899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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