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风险应对防控能力,结合教育部《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年末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并提交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
1.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
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现场检查阶段(2021年12月30至2022年1月7日)
学校组织实验室技术安全专家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主要内容: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院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台帐及隐患整改报告等有关工作记录档案)、现场检查、随机访谈等。
二、提交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
1.请各单位对2021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评分表(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同时,填报本单位《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
2.根据本单位2021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可推荐1个实验室、1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学校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评比。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提交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和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复审,评选10个先进单位、10个先进实验室、10位先进个人。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和总结工作。
2.各单位推荐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须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定量结合”的原则,发现造假违规行为取消单位先进荣誉评选资格。
3.《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评分表(试行)》《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2月29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版发邮箱:sysaqk@swjtu.edu.cn。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