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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2023学年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382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狠抓安全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2022-2023学年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模式,学校应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学校与各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模板仅供参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教学科研单位责任书签订应落实到每个实验室责任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死角。

二、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2121-11日)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并逐一落实,对短期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现场检查和学院整改阶段(20221212-20日)

学校将组织实验室技术安全专家对各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高压气瓶、高温高压设备等实验场所,检查中发现问题学校将下达“整改通知书”或“风险提示书”,各教学科研单位应根据整改通知书的内容,限期完成整改。

(三)回头看阶段(20221221-22日)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自查、督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彻底解决实验室安全隐患。

三、持续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

(一)危险化学品

教学科研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台账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学院-学校”三级管理机制,各实验室安全秘书严把试剂采购关,核对本实验室采购订单信息;单位实验室分管领导严把申购审核关,确保管制类化学品采购申请材料完整;学校职能部门严把申购审批关,校内审批完成后完善管制类化学品的公安备案程序。

(二)特种设备

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尤其是气瓶、压力容器、叉车及起重设备的管理,实验室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必须停用并封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四、需报送的材料

1.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教学科研单位与学校签订2023年度《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需双面打印,责任书一式两份,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20日前报送。

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2023年度《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由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自行保存备查。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统计表》,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20日前报送。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于1211日前报送。

3.危化品、特种设备数据备案

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完成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压力容器、叉车及起重设备清查备案工作(不涉及的单位也请进行零填报)。请教学科研单位在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http://lab.swjtu.edu.cn/中按要求完成本单位相关数据填报,填报清单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1220日前报送。填报说明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


各类材料报送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107资实处实验室安全科;

报送邮箱:sysaqk@swjt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28-66366623

                       赵老师、汪老师  028-66367887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相关表格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3: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填报说明及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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