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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校级实验室技术安全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154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专家督导工作办法》规定,为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机制,及时排查与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的实验室环境,学校拟成立第二届实验室技术安全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涵盖化学类、生物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等领域技术安全专家,具体推荐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2.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特别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3.长期从事高校实验教学、科研或实验室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并热心于实验室工作;

4.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身体健康的在职教职工。

    二、工作职责

1.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对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2.指导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人和安全措施,受邀开展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培训、讲座等;

3.督查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和随机的巡查、抽查、暗访,查找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

4.指导和督促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跟踪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

5.根据学校安排,协助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6.对学生安全大使团开展指导和培训教育活动;

7.其他与实验室技术安全相关的任务。

    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

专家组选聘采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方式。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向学校推荐2-4名专家。

请相关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填写《实验室技术安全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于430日下班前,纸质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室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材料请发至邮箱sysaqk@swjtu.edu.cn

2.聘任公布

学校对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专家进行审核后,发文聘任,聘期两年。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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