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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学校所有实验室,含教学实验室与科研实验室。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若发现消防器材过期或缺少等情况,请及时与保卫处消防科联系。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实验室技术安全专家开展现场随机抽检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二)落实分级分类管理

各单位须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的要求,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工作,重新判定实验室安全级别。实验室教师采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https://lab.swjtu.edu.cn/home/login)进行实验室风险自评,填报时请参考《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射线装置相关参考目录》(附件3),激光设备、射线装置、压力容器等具体分类在设备铭牌上均有标注。

(三)现场调研阶段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抽取高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难点、痛点问题,如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请各教学科研单位配合学校完成检查的准备,做好迎接教育部对我校实验室安全的现场检查工作。

(四)整改阶段

学校将对教育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提交整改报告,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届时做好配合工作。

(五)回头看阶段

教育部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联合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门和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教育部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相关报送资料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实验室在“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安全风险自评,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并于67日前打印、报送本单位《实验室汇总表》。

2、请各单位在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后,于67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5)。

3、请各单位对照教育部检查表的要求,于67日前完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详见附件6)的整理归档,随时备查。

4、其他事项

所有资料均需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纸质资料需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报送邮箱:sysaqk@swjtu.edu.cn

报送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107资实处实验室安全科办公室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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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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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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