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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新增设备家具资产入账审核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设备家具管理业务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加快业务办理效率,我处于2023年5月18日正式上线了“新版设备家具无形资产管理平台”,对于通过“登记入账-资产入账”模块办理新增设备家具资产入账的审核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仪器设备

1.学校职能部门审核:单台(套)3万元(含)以上,申请人在系统提交→保管人确认(如申请人和保管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此步骤)→单位设备秘书审核→资实处初审与复审。

2.二级单位自行审核:单台(套)3万元(不含)以下,申请人在系统提交→保管人确认(如申请人和保管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此步骤)→单位设备秘书审核。

二、家具

1.学校职能部门审核:批量总价3万元(含)以上,申请人在系统提交→保管人确认(如申请人和保管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此步骤)→单位设备秘书审核→资实处初审与复审。

2.二级单位自行审核:批量总价3万元(不含)以下,申请人在系统提交→保管人确认(如申请人和保管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此步骤)→单位设备秘书审核。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新增设备家具资产入账按照上述流程审核通过后,资产入账状态显示为“财务报账”,申请人可通过计财处“智能报销平台”进行预约报销操作。

2.对于二级单位自行审核的,各单位应对新增资产入账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自行审核入账资产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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