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校资实[2022]5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开展2022-2023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根据教育部设备资产分类,其中03类(仪器仪表)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作为考核基础数据,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要求中上报的基表三的数据,以此(附件1)为基础进行自评。涉及单位及设备台套数见下表:
单位名称 |
设备数量 |
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 |
105 |
土木工程学院 |
84 |
机械工程学院 |
5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2 |
电气工程学院 |
37 |
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 |
28 |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23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
19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17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7 |
医学院 |
6 |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
5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化学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信息化研究院 |
2 |
轨道交通电自工程中心 |
1 |
建筑学院 |
1 |
设计艺术学院 |
1 |
总计 |
440 |
二、提交资料清单及说明
1、学院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年度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
2、学院推送优秀机组和优秀个人,见(附件3)。
三、考核方式
1、各单位自评
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工作小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指标体系》(附件4),对附件1中每台设备进行自我评价并打分,评价资料由学院存档并备查。根据自我评价得分,并结合机组实际工作情况推荐优秀机组和优秀个人(附件3),请于2023年12月27日12:00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gzy@swjtu.edu.cn,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房间公共资源科。
注意事项:各单位推荐优秀率不超过本单位全部考核机组的10%,不足1个机组的,可推荐1个。如土木学院参与考核台套数为84,优秀可推荐数量为8。优秀个人可推荐机组人员、大仪开放共享管理和组织工作人员等,优秀个人参照机组等量推荐。
2、学校复评
学校组织专家对管理单位大仪管理制度建设、设备开放率、技术团队结构与规模、技术团队能力、技术团队培训、服务资质等进行复评。
具体基于基表三(附件1)、总结报告(附件2)、优秀先进推送表(附件3),综合考虑各单位大仪开放共享具体情况、资料提交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评,评选先进单位。结合单位推荐,评选优秀机组和优秀个人。
3、复评后公布先进单位和优秀机组、优秀个人名单。
四、相关要求
1、2023年12月27日17:00前,各相关单位需将所有材料填报完成。
2、附件2、3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ggzy@swjt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首页签字盖章(请勿装订)。报送到综合楼107房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资源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6367629、6636632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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