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47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校资实[2022]5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开展2022-2023学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根据教育部设备资产分类,其中03类(仪器仪表)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作为考核基础数据,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要求中上报的基表三的数据,以此(附件1)为基础进行自评。涉及单位及设备台套数见下表:

单位名称

设备数量

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

105

土木工程学院

84

机械工程学院

5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2

电气工程学院

37

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

28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19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7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7

医学院

6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3

化学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2

信息化研究院

2

轨道交通电自工程中心

1

建筑学院

1

设计艺术学院

1

总计

440

二、提交资料清单及说明

1、学院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年度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

2、学院推送优秀机组和优秀个人,见(附件3)。

三、考核方式

1、各单位自评

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工作小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指标体系》(附件4),对附件1中每台设备进行自我评价并打分,评价资料由学院存档并备查。根据自我评价得分,并结合机组实际工作情况推荐优秀机组和优秀个人(附件3),请于2023年122712:00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gzy@swjtu.edu.cn,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107房间公共资源科。

注意事项:各单位推荐优秀率不超过本单位全部考核机组的10%,不足1个机组的,可推荐1个。如土木学院参与考核台套数为84,优秀可推荐数量为8。优秀个人可推荐机组人员、大仪开放共享管理和组织工作人员等,优秀个人参照机组等量推荐。

2、学校复评

学校组织专家对管理单位大仪管理制度建设、设备开放率、技术团队结构与规模、技术团队能力、技术团队培训、服务资质等进行复评。

具体基于基表三(附件1)、总结报告(附件2)、优秀先进推送表(附件3),综合考虑各单位大仪开放共享具体情况、资料提交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评,评选先进单位。结合单位推荐,评选优秀机组和优秀个人。

3、复评后公布先进单位和优秀机组、优秀个人名单。

四、相关要求

1、2023122717:00前,各相关单位需将所有材料填报完成。

2、附件23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ggzy@swjt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首页签字盖章(请勿装订)。报送到综合楼107房间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共资源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63676296636632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1214



附件2 ××学院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总结报告

附件3 优秀先进推送表

附件4 西南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指标体系



来源:

Copyright 西南交通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蜀交ICP-2021-1410
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