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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194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通知,为做好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各单位推荐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须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发现造假违规行为取消单位先进荣誉评选资格。

二、报送方式

1.请各单位对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填报本单位《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并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评分表(试行)》进行自评(详见附件1)。

2.根据本单位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可推荐1个实验室、1名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学校先进实验室、先进个人评比(推荐表详见附件2)。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提交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评分表和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复审,评选10个先进单位、10个先进实验室、10位先进个人。

三、相关要求

《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评分表(试行)》以及各类《推荐表》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29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电子版发邮箱:sysaqk@swjtu.edu.cn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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